电子科技大学获得高教自考学士学位证书条件
1、自考本科毕业生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应在获得本科毕业生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2、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3、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参加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考籍至申请学位前。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5、自考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1)在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的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的;
(2)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的;
(3)学位授予单位规定不能申请学士学位的。
电子科技大学自考学考试:
电子科技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以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为核心,理、工、管、文协调发展的全国知名高等学府。
学校从1985年开始承担四川省“电子类”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院校工作,经川招考委[2008]115号批准,电子科技大学成为首批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中心。
电子科技大学是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自学考试服务中心,也是主考学校之一。主考学校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接受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参与制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签章,办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文章标题:《电子科技大学自考学士学位证书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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